江苏省南京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对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收藏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2026-01-22 收录
下载链接:
https://sjdj.nda.gov.cn/userHome?type=5&dataRegistCode=176405828985674389
下载链接
链接失效反馈官方服务:
资源简介:
该数据为南京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8条【第1款】【第2款】、第34条【第1款】、第52条【第1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提供机构: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搜集汇总
数据集介绍

背景与挑战
背景概述
该数据集记录了南京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8、34、52条条款,对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运输等行为的处罚情况。
以上内容由遇见数据集搜集并总结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