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数据集
桃園市政府消防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須知
為有效運用緊急救護資源,發揮消防救護車緊急救護之效能及辦理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業務,針對下述不當使用消防救護車情形,訂定收費標準及程序: (一)經常性酒醉路倒者。 (二)未至急診室就醫者:指申請本府消防救護車載至醫院後,前往門診掛號或逕自離開而未於急診室就醫。 (三)症狀輕微者:指申請原因尚屬輕微,至急診室後可等待治療時間逾六十分鐘以上。
台湾省政府资料开放平台2025-12-03 更新290
桃園市消防緊急救護服務10811.csv
區域別 桃園市十三個行政區及其他縣市區域,月底救護車輛數_一般救護車 消防機關現有一般救護車輛數,月底救護車輛數_加護救護車 消防機關現有加護救護車輛數,救護出勤次數_送醫次數 消防機關緊急救護出勤有送醫次數,救護出勤次數_未運送次數 指消防機關受理救護案件救護出勤_因未發現_誤報_中途取消_出勤待命_火警或支援勤務_拒送_警察處理_現場死亡_其他等因素_最後未載送救護對象之次數,急救送醫人次_急
台湾省政府资料开放平台2024-02-29 更新200
桃園市消防緊急救護服務11103.csv
區域別 桃園市十三個行政區及其他縣市區域,月底救護車輛數_一般救護車 消防機關現有一般救護車輛數,月底救護車輛數_加護救護車 消防機關現有加護救護車輛數,救護出勤次數_送醫次數 消防機關緊急救護出勤有送醫次數,救護出勤次數_未運送次數 指消防機關受理救護案件救護出勤_因未發現_誤報_中途取消_出勤待命_火警或支援勤務_拒送_警察處理_現場死亡_其他等因素_最後未載送救護對象之次數,急救送醫人次_急
台湾省政府资料开放平台2024-02-29 更新90
特别服务宗数
根据经第18/2016号行政法规重新公布的第24/2001号行政法规《消防局组织及运作》,消防局任务包括:在发生火灾、水灾、倒塌等一切危及人命或人身完整以及财产之灾难时提供救助等。 因此,为持续优化消防局的灭火救援工作,本局会定期将收集到的救援车辆出勤数据进行整合分析,以便制作更具针对性救援及宣教方案。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数据开放平台2024-10-14 更新210
桃園市消防緊急救護服務10702.csv
區域別 桃園市十三個行政區及其他縣市區域,月底救護車輛數_一般救護車 消防機關現有一般救護車輛數,月底救護車輛數_加護救護車 消防機關現有加護救護車輛數,救護出勤次數_送醫次數 消防機關緊急救護出勤有送醫次數,救護出勤次數_未運送次數 指消防機關受理救護案件救護出勤_因未發現_誤報_中途取消_出勤待命_火警或支援勤務_拒送_警察處理_現場死亡_其他等因素_最後未載送救護對象之次數,急救送醫人次_急
台湾省政府资料开放平台2024-02-29 更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