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数据集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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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ata.beijing.gov.cn/zyml/ajg/sswj/3f4ad29326e246fe9abf559c376424a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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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行使内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审批该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水利部审批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矿产资源开采处于开采期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应当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跨区的,由涉及的相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征收。此事项不单独申请,需办理停止供水审批的并入《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办理;需办理改(迁、拆)公共供水审批的,并入《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设施审核》办理市水务局负责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六城区范围内的该事项审批,昌平区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房山区水务局、怀柔区水务局、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门头沟区水务局、密云区水务局、平谷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通州区水务局、延庆区水务局分别负责本区域的该事项审批。市水务局负责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六城区范围内及跨区的该事项审批,昌平区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房山区水务局、怀柔区水务局、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门头沟区水务局、密云区水务局、平谷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通州区水务局、延庆区水务局分别负责本区域的该事项审批。
提供机构:
市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