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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数据集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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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2024-03-01 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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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ata.beijing.gov.cn/zyml/ajg/swwj/4ece1a37e0ab4e9192c4d2c7661f8fa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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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服务:
资源简介:
行使内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本市严格控制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以及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确需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征得文物管理人、使用人同意,并提出拍摄或者活动计划。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利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报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提供机构:
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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