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信息
收藏山东公共数据开放网2026-01-13 更新2024-03-04 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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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具有我省户籍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提供机构:
文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