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转发《林业部关于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保护管理陆生野生动物行政处罚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藏国家林业和草原科学数据中心2002-05-11 更新2024-03-06 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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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数据为文档类型,内容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转发《林业部关于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保护管理陆生野生动物行政处罚权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切实加强我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对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等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罚和处理,就有关事宜通知。
提供机构:
国家林业和草原科学数据中心
创建时间:
2002-05-11



